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06〕143号
【发布日期】 2006-11-29
【实施日期】 2006-11-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6〕14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市中小学管理,共建和谐校园,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工作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强化学校管理、共建和谐校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切实抓紧抓好学校管理工作,按照建设和谐校园的总体目标任务,努力把每一所中小学校建设成为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校园。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