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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港口局关于做好二00六年新老兵运输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29
【实施日期】 2006-11-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港口局关于做好二00六年新老兵运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今年入伍新兵和退伍老兵运输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06年冬季征兵命令》(国发(2006)33号)和《关于2006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6)32号)及总后勤部军交部《关于做好2006年新老兵运输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新老兵运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今年新老兵运输工作,对于维护当前安定团结的政治大局、确保部队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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