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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快我区气象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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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发〔2006〕124号
【发布日期】 2006-11-29
【实施日期】 2006-11-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快我区气象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气象与人类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气象事业的发展直接关系防灾减灾能力的提高。近年来,我市气象事业得到较快发展,气象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区的前列,气象监测、预测、预报和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在防灾减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市的气象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气象监测和探测系统还不够完善,气象现代化水平相对不高,天气预报的准确率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求。而每年频繁发生的暴雨、雷暴、洪涝等气象灾害及由此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极大地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特别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密切配合,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快综合气象能力建设,努力解决气象事业快速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南宁提供气象服务保障。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桂政发(2006)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加快我区气象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气象工作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区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气象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在防灾减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我区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支持气象事业发展,推动气象现代化进程。全区已初步建立了气象监测体系和预报预测体系,极大地增强了气象业务和服务能力,拓宽了服务领域,提高了气象科技水平,气象事业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我区地处中、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重大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频繁发生,灾害损失严重,每年因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达100亿元,约占全区国民生产总值的3%。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气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但目前我区气象工作水平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气象事业还没有与经济社会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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