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河道采砂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河道采砂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南宁市河道采砂规划 为规范河道采砂,确保河势稳定,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水工程安全及航运畅通,根据《南宁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 (三)《南宁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六)其他相关法规及文件。 二、规划范围 南宁市河道采砂规划的河段有:左江、右江、邕江、郁江、八尺江、沙江、武鸣河(含香山河)、清水河和狮螺江,总长644.63 km。 三、规划水平年 现状水平年2005年,规划水平年2006年—2010年。 四、禁采区、保留区、控采区、可采区的划定 根据有关法规和河道河床地质构造与砂石组成分布情况,划定禁采区、保留区、控采区、可采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