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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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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潍政发〔2006〕76号
【发布日期】 2006-11-29
【实施日期】 2006-11-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上属驻潍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市以下财政分配关系,建立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收入增长和财力分配机制,推动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发(2005)5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调整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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