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关于组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及举办首次网络招聘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关于组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及举办首次网络招聘月活动的通知》(教学厅(200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关于组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及举办首次网络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 教育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关于组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及举办首次网络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教学厅(2006)8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教育部等14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8号)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决定联合组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并举办2007届高校毕业生首次网络招聘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定于2006年11月20日正式成立,主要由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系统的有关单位及其他政府部门和合作机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及其网站共同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