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已经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南宁市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型、社会性、基础性公益事业,承担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任,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为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推进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4)64号)、《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广西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订本规划。 一、“十五” 防震减灾工作回顾 (一)主要成就 经过“十五”期间的努力,我市加大对防震减灾事业投入,大力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我市防震减灾能力不断增强。 1.建立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防震减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市、县成立了地震局,在市县防震减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防震减灾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照《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自治区防震减灾管理条例》、《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南宁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法规,防震减灾行政执法逐步开展,法制监督与行政监督得到加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行政许可,进入行政审批办证大厅,明确地震行政许可的办事程序,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3.防震减灾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建成了以南宁为中心,拥有马山杨圩、隆安南圩、武鸣狮子山、横县百合、山圩农场五个测震子台的数字遥测台网,并采用现代科技手段,与柳州市地震监测中心联网,实现南宁市与柳州市地震信息共享,为区、市、县三级联网搭建了平台。建成了以地下流体为监测手段的九塘和石埠两个地震前兆台站。可监测到区域内1.0级以上的地震;地震速报的时间进一步缩短;建成133个群测群防点。 4.初步建立了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市、县(城区)及各相关部门制定和重新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细化方案》,对地震速报、震情监视、灾情通报、灾害评估、灾民抢救、生命线工程抢修、交通运输通信保障、救灾物资、卫生防疫、灾民的安置、震情的新闻报道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和具体部署。 5.防震减灾科研取得显著成果。开展了东、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沙井4个小区共60平方公里的《地震小区划》、《南宁市震害预测与防御对策研究》等科研项目活动,并将科研成果广泛应用在本市城市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中。编制了南宁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和设计方案,按城市发展规划,提出开展新区地震小区划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自治区地震局的肯定。 6.市民防震减灾意识明显提高。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法律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坚持防震减灾面向社会、服务社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13个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每年开展专题防震科普宣传活动,并形成制度,市民防震减灾意识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市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快速推进,旅游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将以指数趋势上升。全市的地震整体综合防御能力还相对较低,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与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1.地震监测网络需要完善。全市地震台站特别是地震前兆台站密度不够,分布不尽合理,上林、宾阳两县没有测震台站,不能满足地震监测的需要;观测范围还局限于地表监测,空间对地监测、井下监测、地球深部探测等方面还处于空白。 2.全社会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偏低。1990年以前建设的工程建筑大多没有抗震设防,虽然在近二十年的城市改造中拆除了部分危旧房屋,但仍有许多建筑未设防、不抗震,城市较多新建的重要工程没有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潜在的城市地震灾害风险不断增大。多数市区和新开发区没有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城市活断层探测工作尚未开展,不能满足城市规划和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存在地震安全隐患;重大工程及生命线工程的地震紧急自动处置能力建设尚属空白。农村地区绝大多数房屋没有进行抗震设计,多数自行建造,结构不合理,基本上处于不设防状态。 3.应急救援和响应能力亟待提高。地震救援队伍尚未建立,专业救援能力尚未形成。城市地震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尚未设置,一旦发生地震,大量人员将无法进行安全、有序的安置。市县联动、指挥中心与现场联动的地震应急指挥和辅助决策体系尚未建立,地震应急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总体滞后,应急基础设施薄弱,各级政府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的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