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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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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国税发【2006】第231号
【发布日期】 2006-11-30
【实施日期】 2006-11-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常熟市国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直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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