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各部门和机构行政执法依据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在各部门和机构认真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效能建设中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结果,市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和机构报送的行政执法依据依法进行了审核,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次共梳理59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不含垂直管理的部门)和机构,确认市级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法定行政执法机关39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9个、受委托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