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06〕8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实施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广东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2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办发(2006)22号文的要求,夯实保护知识产权的基础工作,抓住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加大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鼓励自主创新、维护权利人合法利益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