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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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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发[2006]032号
【发布日期】 2006-10-13
【实施日期】 2006-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的通知
宜府发[2006]0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宜昌市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9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宜昌市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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