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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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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06〕43号
【发布日期】
2006-09-30
【实施日期】
2006-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政办发〔2006〕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济宁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济宁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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