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阴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江阴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06年12月1日 江阴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意见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21号)和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6]184号)精神,为切实解决一些化工企业存在的安全和环保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化工行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水平,决定从2006年12月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开展以治理环境污染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和安全发展,按照江苏省和无锡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污染整治和结构调整工作,进一步遏制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全面提高化工行业环保、安全水平和发展水平。 二、基本要求 依法全面落实环保优先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切实开展好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科学严谨、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整治范围 全市化工行业所有生产企业,重点是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重、安全保障差的小型化工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化工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 四、工作目标 按照“逐个排查、集中整治、入园进区、改造提升”的总体要求,通过提高生产经营标准、行业准入门槛和从业资质要求,集中整治、淘汰各类违法违规化工生产企业,引导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集中区集中。通过三年的整治,有效控制和治理污染,全面达到环保标准;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全面提升化工企业环保、安全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推进化工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五、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查清化工生产企业违法违规问题 要对全市化工生产企业现状进行全面摸底,逐个排查,重点从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质量、人员资质以及土地、能耗、项目审核程序和工商登记等方面,查清全市化工生产企业的现状和问题。在自查自纠阶段,市相关部门暂停为任何企业补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土地、工商登记等手续。 1. 产业准入方面:重点查清是否违反产业政策或发展规划;是否仍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