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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缴费比例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2-01
【实施日期】 2006-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无锡市锡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缴费比例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缴费比例的通知》(锡劳社险[2005]35号)的有关规定,按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私营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07年1月起调整为19%》(锡社保[2006]50号)的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私营企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原18%调整为19%,调整后单位和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合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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