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发布2006年第四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畜牧)局,负有水产职能的水利局,潼南县蔬菜办,忠县果业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03)229号)和《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农发(2005)166号)精神,我局依照程序,组织了今年第四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现将通过认定的22个产地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加强对认定产地的证后监管,并及时组织通过认定的单位尽快申报产品认证。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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