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快速路两侧土地征地及拆迁补偿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府办〔2006〕85号
【发布日期】 2006-12-14
【实施日期】 2006-12-01
东部快速路两侧土地征地及拆迁补偿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财政局《东部快速路两侧土地征地及拆迁补偿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东部快速路两侧土地征地及拆迁补偿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