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十一五”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十一五”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日 南宁市“十一五”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文化南宁建设,构建和谐南宁,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努力满足我市人民对文化生活的需求,以实现我市新闻出版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南宁市“十五”新闻出版业发展情况 (一)行业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重视新闻出版工作。2005年,我市已发展为有7家独立法人的新华书店。有1家图书二级批发市场(广西图书批销市场),有3家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零售专业市场(文化综合市场、民族商场和电子科技广场)。有零售书店513家,书报亭217家,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116家。有印刷经营单位946家,其中印刷企业374家(出版物印刷企业65家,其他印刷企业178家,包装装璜印刷企业109家,内部资料性印刷企业12家,排版、制版、装订专项印刷企业10家),复印、打印、影印企业590家。 (二)管理制度得到健全 “十五”期间,我市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了出版物市场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在规范经营活动管理方面,制定了《南宁市书报刊市场管理规则》(南新出(1998)45号)、《南宁市电子出版物零售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南新出(1998)48号)、《南宁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办理规定》(南新出(1998)52号)、《南宁市新闻出版局行业经营办证程序》(南新出(2002)2号)等,加强对市场的监控,实现规范管理。在规范行政执法方面,制定了《南宁市新闻出版局罚没物品管理规定》、《南宁市新闻出版局稽查工作制度》(南新出(1998)46号)、《南宁市新闻出版局当场处罚罚没收据使用注意事项》(南新出(1999)13号)等,极大地方便群众举报和监督。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各种宣传,加强业主的守法经营意识,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三)科学管理得到深化 针对新闻出版业存在的问题,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管理。一是积极建设和培育出版物市场。引导和支持建设出版物专业市场,并加强对出版物专业市场的管理,建立售前备案制度,设立出版物专业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审读员和管理员,对批发的图书实行售前审查。二是加强对全市出版物市场的日常监管,规范经营程序。我市新闻出版局建立了新闻出版管理稽查队,制定了出版物市场管理制度,要求各经营单位自觉遵守新闻出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稽查队采取日常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三是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在新闻出版行业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守法经营”为主题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对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精神文明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表彰文明守法经营户,达到提高自律意识,增强文明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各种不文明和违法违规经营现象明显减少。四是快速构建纵向全位的新闻出版管理机构。2002年,我市率先在全广西建立了县、城区(开发区)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并及时把新闻出版管理的部分职能下移至县、区,打造了纵向全位的出版物市场监管网络,打破了以往被人们称为“高位截肢”的新闻出版管理现象。五是推出市与县、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与经营单位(业主)签订“和谐经营责任书”的管理新模式。“十五”期间,市、县区两级管理部门分别与印刷企业,复印、打印、影印企业,出版物市场物业管理部门及各出版物经营单位,出版物经营业主签订了共计2269份“文明和谐经营”责任书。通过签订责任书,达到“两个效果”。第一,形成管理合力。责任书的签订,使县、区管理部门更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促使大家积极配合市级管理部门开展工作,提高了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