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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恢复府谷县黄河大桥煤炭计量站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函〔2006〕175号
【发布日期】 2006-12-03
【实施日期】 2006-12-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恢复府谷县黄河大桥煤炭计量站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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