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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土地闲置费收费标准和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汕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汕府办〔2006〕192号
【发布日期】 2006-11-24
【实施日期】 2006-12-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土地闲置费收费标准和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
汕府办〔2006〕1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物价局、财政局上报的《关于汕头市土地闲置费收费标准和征收工作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汕头市土地闲置费收费标准和征收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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