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海府办[2006]1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十二月四日 琼海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打击经济犯罪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琼海市政治、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秩序,根据国务院《反洗钱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反洗联字[2005]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反洗钱联席会议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或副秘书长)为联席会议负责人,市人民银行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行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