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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发布《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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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厦经投〔2006〕390号
【发布日期】 2006-12-04
【实施日期】 2006-12-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发布《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科技大会精神,鼓励企业研制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新产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建设创新型城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奖励办法(暂行)》。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奖励办法(暂行)

  为贯彻落实市科技大会精神,鼓励企业研制开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新产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建设创新型城市,依据《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02年3月29日厦门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修订)和《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奖励条例》(闽经贸科(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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