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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日照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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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日政办发[2006]73号
【发布日期】 2006-12-04
【实施日期】 2006-12-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日照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市政府确定建立日照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农民工工作;研究制定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有关农民工政策的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农民工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各级各部门通报。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任召集人,市委宣传部等29个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农民工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承担,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兼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科级干部为办公室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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