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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延长绵阳年费加费项目试收费期限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交发[2006]63号
【发布日期】 2006-12-04
【实施日期】 2006-12-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延长绵阳年费加费项目试收费期限的批复
川交发[2006]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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