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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人分配制度改革等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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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明政[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12-04
【实施日期】 2006-12-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三明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人分配制度改革等实施意见的通知
明政[200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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