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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江阴市支行《关于推进第二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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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澄政办发〔2006〕76号
【发布日期】 2006-12-04
【实施日期】 2006-12-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江阴市支行《关于推进第二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开发区靖江园区管委会,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江阴市支行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第二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已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推进第二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决定从2006年12月1日起适当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范围,推进第二批试点改革。在第一、第二批改革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把其他部门预算单位分阶段全部纳入,力争在2007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为做好预算单位第二批推行国库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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