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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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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合政办〔2006〕85号
【发布日期】 2006-12-05
【实施日期】 2006-1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切实做好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意见》(皖政办[2006]6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政府《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合政[2005]150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合政办[2006]59号)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十二月五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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