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和完善偿债机制的意见 宁政[2006]20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建立和完善偿债长效机制,维护政府信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现就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和完善偿债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感 1、近年来,我市围绕把西宁建设成为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多渠道筹集资金,有力地促进了西宁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加大了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载体功能配套不断完善,城市形象和品位进一步提升,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与此同时,由于受历史、体制及经济基础薄弱等方面的制约,也形成了较多的政府性债务,如不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化解债务风险,势必会影响到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因此,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不仅是保持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重要方面,而且关系到政府信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从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从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维护政府信用的高度,从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西宁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现阶段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扎实实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各项工作。 2、“十一五”是西宁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合理举债、科学用债、诚信偿债”的原则,继续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市载体功能,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同时,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和完善政府性债务偿债长效机制,确保政府性债务有序管理,不断提高政府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能力,维护政府信用。要处理好发展与举债的关系,坚持举债是为了发展,通过发展提高偿债能力,化解债务风险;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避免盲目建设、扩大债务规模,集中力量解决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