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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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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发〔2006〕45号
【发布日期】 2006-12-06
【实施日期】 2006-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宜府发〔2006〕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当前,冬季已经来临,全市进入了火灾高发期。为切实加强我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切实抓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冬春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以来,我市的消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还存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年1至10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火灾500起,死亡5人,受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158.16万元,火灾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6%和400%,消防形势相当严峻。
  目前,已进入火灾高发期,元旦节、春节、清明节以及近年来兴起的圣诞节都集中在这一时期,给全市的冬春季防火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冬春季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以及防火知识,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冬春季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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