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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各部门继续执行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2-06
【实施日期】 2006-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各部门继续执行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
 
 
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各部门继续执行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已经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现予下发。
  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四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造一流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大发展、快发展的高度,重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后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非行政许可审批行为规范、有序;要加强后续监管、制度建设和调研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反馈意见。
 
2006年12月6日
 
  附:
四平市各部门继续执行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单 位

名 称

各单位非行政许可

审批项目名称

1

四平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农药价格审批

2

2

中药饮片、医院制剂零售价格审批

3

3

天然气销售价格审批

4

4

石油液化气销售价格(到户价格)审批

5

5

自来水价格审批

6

6

供热价格审批

7

7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审批

8

8

污水处理厂运营期污水处理费标准审批

9

9

污水处理厂建设期污水处理费标准审批

10

10

电力服务价格审批

11

11

农村类别电价审批

12

12

天然气进户费标准审批

13

13

《收费许可证》核发

14

14

城市公交运输(含出租车)客票价格审批

15

15

邮政延伸服务资费标准审批

16

16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审批

17

17

旅游参观点及公园门票价格审批

18

18

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审批

19

19

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标准审批

20

20

环卫服务收费标准审批

21

21

集资(贷款)修建的水洗公厕收费标准审批

22

22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审批

23

23

屠宰服务收费标准审批

24

24

省定基准价格以内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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