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安阳”,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4)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 1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2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的科学观,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制度和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为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和建设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明确职责,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1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别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4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5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综合、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责,积极发挥作用,理顺各部门工作关系,建立协调顺畅的工作联系和协商机制。 建立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每月由安委会组织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互通情况,研究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7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中央、省属驻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依法对其总部和市区范围内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非市区内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按属地监管的原则,由其所在地的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中石化、中石油安阳分公司所属油库、加油站(点),安阳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网通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所属营业厅、营业所及其所属单位,按属地监管的原则,由其所在地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按照《安阳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