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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委印发关于做好杭州市二OO六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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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经能源〔2006〕410号
【发布日期】 2006-12-06
【实施日期】 2006-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经委印发关于做好杭州市二OO六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工业、商业、城建资产经营公司、市交通集团公司,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供电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资产授权经营单位,市区各供电局,各有关单位:
  夏季过后,我市供用电形势稳定,电力供需基本平衡。随着冬季用电高峰来临,在全省一次能源供应充足、统调机组稳定运行、合理安排地方电厂的基础上,我市今年迎峰度冬电力供需基本平衡,根据预测,最高网供需求约460万千瓦左右。
  为保障全社会用电秩序稳定,全市各地仍需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积极做好今冬明春有序用电工作。现将《关于做好杭州市2006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正确分析当前的电力供需形势,充分认识冬季电力生产的重要性,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防止出现思想松懈麻痹,明确相关责任,完善应急机制,落实各项措施,全力确保供用电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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