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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会深入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06〕209号
【发布日期】 2006-12-06
【实施日期】 2006-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会深入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的意见
郑政文〔2006〕2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加强和规范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推动和谐企业与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制度保证。《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的客观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支持工会深入贯彻《条例》,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工会工作尤其是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意义
  工人阶级是改革发展的主力军,全心全意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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