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6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有关区县财政局、中小企业局: 根据2006年预算安排及各区县所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对你区县申报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金补助,项目单位及补助金额见附件。 区县财政局收到此文件后,作为2006年预算指标入账,并将款项及时拨付项目单位,年终决算列“611609其他”科目。 区县财政局和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守《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财企[2004]24号)规定,专款专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二OO六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