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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油气及其他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和搬迁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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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深府办〔2006〕214号
【发布日期】 2006-12-07
【实施日期】 2006-1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油气及其他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和搬迁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2006〕214号


  《深圳市油气及其他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和搬迁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06年12月7日
 
 
深圳市油气及其他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和搬迁整治实施方案


  为实施《深圳市油气及其他危险品仓储区布局规划》规划总报告(以下简称《规划》),构建适应城市长远发展需求的仓储区空间布局,有效解决现状库容不足、空间布局不合理、油气储备基地不落实等问题,从根本上消除现有库区的安全隐患,保障供给,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和《深圳市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为保证深圳市油气及其他危险品仓储区布局规划和成品油与天然气储备基地建设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目标,本方案实施过程中遵循如下原则:
  (一)统筹协调原则。按照生产生活、保障安全和城市发展的要求,统筹考虑油气等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与搬迁整治工作。
  (二)分工协作原则。落实危险品仓储区布局规划建设与搬迁整治工作任务艰巨复杂,牵涉面广,既要强化行业部门监督管理职能,更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先行、新区建设与旧区整治齐举,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予以推进,通过总体控制、分步实施的策略使规划真正落实。
  二、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对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与《规划》保持一致,即具体分为:油气、民爆器材和其他危险化学品三类。
  (一)油气及其他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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