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春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管理规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06〕283号
【发布日期】 2006-12-07
【实施日期】 2006-1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春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  《2007年春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2007年春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2007年春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糖酒会)于2007年3月在我市举办。为做好本届糖酒会的承办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章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届糖酒会以充分展示糖酒业企业形象、促进工商企业产品交易、搞活商品流通、繁荣活跃市场为宗旨,以把糖酒会办成我市迄今为止历史上规模最大、秩序最好、效益最高的一次盛会为目标。
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宿、餐饮、交通等接待服务单位以及一切与糖酒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  第四条 糖酒会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布展,集中交易,统一收费标准。展区设在重庆市国际会展中心。
  第五条 为承办好糖酒会,市政府成立糖酒会会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糖酒会会务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接待、广告、宣传、执法检查、安全保卫、商品质量监控、展区、财务9个项目组,具体承担综合协调、新闻宣传、接待服务、广告规划管理、市场秩序整治、交通疏导、消防、安全保卫和展区管理等职责。
  糖酒会各项具体工作规定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单独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并组织实施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