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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局关于继续做好中晚稻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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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皖粮明电[2006]63号
【发布日期】 2006-12-07
【实施日期】 2006-1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继续做好中晚稻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粮食局:
  秋粮收购以来,各级粮食部门认真执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工作有序推进,市场粮价总体平稳。但从收购进度看,明显低于上年同期。截止12月5日,全省国有粮食企业累计收购中晚籼稻199万吨,同比减少45万吨,减幅19%。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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