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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名牌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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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农字[2006]100号
【发布日期】 2006-12-07
【实施日期】 2006-1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名牌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果业、蔬菜、茶叶、畜牧、水产)局(办):
  为加强对江西省名牌农产品标志的管理,保证江西省名牌农产品的质量,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西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我厅制定了《江西省名牌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七日
江西省名牌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省名牌农产品标志的管理,保证江西省名牌农产品的质量,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西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江西省名牌农产品标志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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