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名牌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果业、蔬菜、茶叶、畜牧、水产)局(办): 为加强对江西省名牌农产品标志的管理,保证江西省名牌农产品的质量,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西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我厅制定了《江西省名牌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七日 江西省名牌农产品标志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省名牌农产品标志的管理,保证江西省名牌农产品的质量,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西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江西省名牌农产品标志的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