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现将《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 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通知》(内政字[2006]318)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和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 稳定住房价格、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不但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有利于减少因住房价格快速上涨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和不稳定因素。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这一总体要求,围绕“房价要稳定、保障要有力、体系要完善、监管要加强、产业要发展”的原则,通过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逐步建立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等在内的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