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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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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办[2006]115号
【发布日期】 2006-12-08
【实施日期】 2006-1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 《江门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江门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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