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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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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办[2006]115号
【发布日期】
2006-12-08
【实施日期】
2006-1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江门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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