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内设机构职能和人员进行调整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沈政办发[2006]54号
【发布日期】 2006-12-08
【实施日期】 2006-1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内设机构职能和人员进行调整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6]5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政府审批效率的若干意见》精神,做好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组织和建设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内设机构职能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