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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2006—2015年水域(滩涂)水产养殖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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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发〔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12-08
【实施日期】 2006-1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2006—2015年水域(滩涂)水产养殖规划的通知
宜府发〔2006〕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宜春市2006—2015年水域(滩涂)水产养殖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

 

摘 要

 

  本水域水产养殖规划本着科学发展观和可操作性原则,在查清资源与科学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采取“摸清现状,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的技术路线,提出了一系列发展策略。

  宜春市是全省渔业重点市,水产品产量占全省的14%以上。境内水域辽阔,水资源丰富,全市水域面积100000公顷,本规划实际水面45811公顷,其中捕捞面积52000公顷,可养殖面积44780公顷,待开发水面2511公顷,蕴藏着巨大的开发潜力。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发展渔业方针、政策的指引下,在人民对水产品市场数量与质量强劲需求的推动中,水产科技和养殖新品种不断推广与普及,广大群众养鱼积极性大为高涨,科技兴渔力度日益提高,综合养殖、80:20养殖、稻田养殖、“三网”养殖、无公害养殖等均得到普遍推广与应用。全市整个渔业经济得到持续、稳定、快速发展。2005年全市单产4500公斤/公顷以下的水面23600公顷,4500—7500公斤/公顷的水面有1351公顷,7500—15000公斤/公顷的水面有860公顷。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水面兴特色养殖”和“潜力在水”发展要求,宜春市坚持科学发展观,提出了“十一五”渔业发展规划和2015远景目标。为保证该规划和目标有效实施,通过采取推进产业化经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大力推广科技兴渔、依法治渔,建立水产品加工运销体系、搞活水产品流通等措施,促进渔业大发展。预计到2010年,全市养殖面积可达到46500公顷,水产品产量29万吨,渔业产值26亿元,到2015年养殖面积可达47300公顷,产量33万吨,渔业产值31亿元,真正实现水尽其力、种尽其长、饵尽其用的目标。

  

目 录

 

  一、水域、生物资源状况及其综合评价

  (一)水域资源状况

  (二)水文气候条件

  (三)生物资源状况

  二、渔业养殖经济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

  (一)水域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二)渔业经济发展概况

  (三)渔业经济形势分析及其发展前景

  (四)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

  三、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方针

  (三)规划原则

  (四)实现目标

  (五)区域布局规划

  (六)功能区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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