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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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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经贸市场〔2006〕768号
【发布日期】 2006-12-08
【实施日期】 2006-1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
  根据商务部和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为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供应的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丰富节日市场供应。各设区市经贸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组织有关企业提前做好粮、油、肉、菜、蛋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采购和储备,增加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引导企业以“两节”市场营销为契机,加强市场调查,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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