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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渭南至蒲城公路渭河大桥收取车辆通行费等问题的批复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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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函〔2006〕177号
【发布日期】
2006-12-11
【实施日期】
2006-12-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渭南至蒲城公路渭河大桥收取车辆通行费等问题的批复
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你们《关于渭南至蒲城公路渭河大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06)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渭南至蒲城渭河大桥南131米处设立“渭蒲渭河大桥收费站”,对来往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
二、收费车辆吨(座)位核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行驶证核定的额定载质量或座位数为准。
三、收费标准具体为:
类别
车型及规格
收费标准
(元
/
车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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