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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百亿增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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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长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06〕57号
【发布日期】 2006-12-11
【实施日期】 2006-12-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百亿增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科技局《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百亿增值工程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百亿增值工程实施方案

长春市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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