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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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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06]263号
【发布日期】 2006-12-11
【实施日期】 2006-12-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福建省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方案
  
 
 
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根据我省种子管理体制的现状,提出如下具体贯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海峡西岸现代农业建设,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意见》精神,按照构建种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完善法制建设,强化行业管理,培育现代企业,做大做强我省种子产业,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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