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江阴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市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房管局等部门制定的《江阴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阴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按照无锡发改委、建设局、房管局、物价局和工商局《关于印发<无锡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房联(200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和加强法治并举,坚持整顿规范和促进健康发展并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专项整治,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使房地产交易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内容 1. 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建项目是否取得合法的立项、规划和土地使用手续,有无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行为;二是是否存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从事开发经营活动问题,开发项目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