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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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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6)271号
【发布日期】 2006-12-11
【实施日期】 2006-12-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办法》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办法

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对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行政决策的咨询作用,提高南京市行政决策水平,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要求,现制定本办法如下:
  第一条 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咨询委员会)是市政府设立的非常设决策咨询机构。其主要任务:根据市政府决策的需要,组织专家围绕全市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提供科学的咨询论证意见。
  第二条 市咨询委员会聘请若干咨询委员。咨询委员由市政府颁发聘书,享有相关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市咨询委员会建立专家信息库,市政府视情况邀请信息库专家参加相关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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