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大连市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60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要求 (一)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组织传销骨干分子,摧毁在我市的传销网络,坚决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 (二)通过专项行动,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复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打击重点 (三)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