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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门头沟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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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安办字〔2006〕111号
【发布日期】
2006-12-11
【实施日期】
2006-12-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门头沟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京安办字〔2006〕111号
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文件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煤矿关闭成果,防止关闭煤矿的死灰复燃,2006年11月16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分成员单位对你区2006年关闭的7个煤矿进行了检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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