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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切实加强涉农审计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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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06]261号
【发布日期】 2006-12-12
【实施日期】 2006-12-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切实加强涉农审计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审计厅《关于切实加强涉农审计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关于切实加强涉农审计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实施意见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今年8月,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闽委发(2006)11号)和《关于印发〈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闽委发(2006)12号),对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了全面部署。加强涉农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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